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4,截止日期:2021-3-15,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湖街道2021年清理整治共享单车服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NNZC2020-C3-240110-RNZB,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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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湖街道2021年清理整治共享单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C3-240110-RNZB
采购计划文号: QXZC2021-C3-00069-001
项目名称:南湖街道2021年清理整治共享单车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南湖街道2021年清理整治共享单车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勘察、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36号金湖富地广场大楼305号
收件人:李政
联系电话:0771-5789536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开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响应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3月15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
1.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响应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响应文件封包,采购人对响应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3.关于澄清、说明、补正或者磋商的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进行磋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3.1“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一、磋商书”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3.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二)查询网站:青秀区政府采购网、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
项目联系人:钟丽珊
项目联系方式:(0771) 550-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36号金湖富地广场大楼305号
项目联系人:李政
项目联系方式:0771-5789536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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