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油海101船在青岛基地码头用柴油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油海101船在青岛基地码头用柴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POE-2021-HG-WZ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油海101船在青岛基地码头用柴油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 CPOE-2021-HG-WZ17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101船在基地码头的用油需求,开始启动全年的柴油采购准备工作。本次拟公开招标的总额为180万元。
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详细规格参数见技术规格书)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号、-10号或-20号 | 吨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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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交货地点: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青岛海工基地。
5.供货期:2021年全年。根据需方要求分批次送货。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供货完毕,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原因)。
6.质保期:柴油消耗完成时,质保期即结束。
7.技术要求:101船在基地码头所加的柴油需满足GB 19147-2016和GB 19147-2016/XG1-2018的标准(如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需符合最新要求的国VI排放标准。投标人所供货品需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或者中国船舶燃料等大型央企/国企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②投标人应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③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或由评委现场查询)
5.其他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失信要求: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 10 日 17时 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采用在线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线上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在线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 月 25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1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载体:U盘。
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25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张娜 邮箱: znset@163.com
电 话: 022-25915578 手机: 13752690707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