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方路、将台路及文笔街自动违停抓拍项目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03-02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腾冲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
预算金额 | ¥68.5777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段其飞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66130753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单位地址 | 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小区13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5181448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腾越镇砚湖社区砚湖花园小区荣域13-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466130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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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云南省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方路、将台路及文笔街自动违停抓拍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供应商须确保自动违停抓拍设备必须无缝接入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建成使用的集成指挥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8.577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款“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中第六条“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腾冲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玉宸小区
三、公示期限
2021-03-03至2021-03-09
四、其他补充事宜:
经采购人申请,通过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云南省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小区130号
联系电话:0875-518144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腾冲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8号
联系电话:0875-516622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腾越镇砚湖社区砚湖花园小区荣域13-3
联系电话:1346613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