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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02日 19:0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品目采购单位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行政区域惠东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9:0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5: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预算金额¥298.019873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柯易良项目联系电话0752-8880498采购单位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李先生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28338605代理机构名称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2-8880498
项目概况 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23-2021-00220 项目名称: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198.7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198.7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其他专业施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80,198.73 2,980,198.7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图纸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10)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12)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13)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14)投标总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磋商报价一览表) (15)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7)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采购人提供经财政部审核采购预算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20)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若是被授权人参加登记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私章的委托书 (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四)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东县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地 址: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2833860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泰园工业城华盛(二期)A栋18-20号6楼 联系方式:0752-8880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易良 电 话:0752-8880498 惠州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2日 相关附件: 5.县城侨金路路面提升改造磋商文件.pdf 3.0招标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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