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6台工程机械设备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1-80
项目名称
挂牌日期
2021年03月02日-2021年03月15日
挂牌价格
108.21万元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6台工程机械设备,分别为沃尔沃EC460BLC挖掘机1台、沃尔沃EC210B挖掘机1台、山推SD16推土机1台、山推SD16L推土机1台、徐工XS202J压路机2台,购置日期为2010年11月-12月。目前,上述工程机械设备电池均没有电,未能启动机器,已工作时间不详,均处于闲置状态,闲置之前均能正常使用,不存在抵押、担保及司法查封、冻结、扣押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受让保证金
20万元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人员情况
转让形式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 资 产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批复文件号
批复内容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基准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
核准或备案编号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2.受让方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
3.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托运,受让保证金20万元转为托运押金,托运时间自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托运费用及安全自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向方
挂牌终止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受让申请方式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直接原件扫描提交。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交纳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5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关于变更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业务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公告
各意向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广西交易场所资金监管的有关工作要求,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6台工程机械设备转让项目(项目编号:GXCQJY21-80)收取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的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为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述交易资金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
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广西区内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的机构(网址https://www.gxclear.cn/)。其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账号:99113053000000302374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秀支行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交纳资金须于挂牌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该段时间内交纳。具体操作可到交易所官网—业务指南—帮助指南查看“客户结算操作手册”
2.意向受让方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受让保证金。受让保证金交纳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线下或现场交纳受让保证金。
3.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4.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退保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账号
99113053000000302374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