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01日 19:38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行政区域天山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9:3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1: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预算金额¥23.515572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红敏项目联系电话0991-4800087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91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迟本勇 1357996181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融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红敏0991-4800087 13364768918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Y-2021-00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1557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155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图纸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后续服务的能力;(3)在“信用中国”及“”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至 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延安路老干部休养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912号 联系方式:迟本勇 13579961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融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河滩北路102号沙区鑫特药招待所3楼 联系方式:严红敏0991-4800087 13364768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红敏 电 话: 0991-48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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