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胡埭镇再生水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胡埭镇再生水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胡埭镇再生水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胡埭镇再生水厂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20]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胡埭镇陆藕路以南、芙蓉北路以西 |
工程规模:该项目规划可建设总用地面积7963.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再生水处理厂房,建筑面积4648.57m2,计容面积7622.53m2,共两层,一楼为反应水池及反应设备区,二楼为污泥脱水机房及电控室, |
计划监理期限:240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98.0万元 |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财务要求:2017年至2019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须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1月~2021年1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1月~2021年1月连续缴费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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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2日08:00时至2021年03月09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V7.0招投标系统http:\\58.215.18.247:8081\TPFrame\zhmanagemis\pages\html\index,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 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徐锦秀 | 联系人: | 陈隐军 | 电话: | | 电话: | 0510-85252434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