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 第四标段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244001G01,
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 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张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字[2020]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北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
一标段: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第一标段
二标段: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三标段: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第三标段
四标段: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第四标段
2.1.1项目编号:ZCZB-2021-19-1 ZCZB-2021-19-2 ZCZB-2021-19-3 ZCZB-2021-19-4
2.1.2项目建设地点: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大西湾乡大西湾村、大西湾乡阎家坡村。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战海乡新村)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大河镇水官坊村)
第三标段建设地点: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大西湾乡大西湾村)
第四标段建设地点: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等4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大西湾乡阎家坡村)
2.1.3建设内容:大河镇水官坊村、战海乡新村、大西湾乡大西湾村、大西湾乡阎家坡村,山洪沟整治1480m,开挖导流沟326m。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工。
2.1.5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 - 第四标段
3.1.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
3.1.4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不在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并附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主要人员:每标段至少应配备施工员人、安全员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人。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级证书)。人员资格、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员、安全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3.1.62019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 9 月 1 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7 2020年 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
3.1.8 2020年 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
3.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
3.1.10 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其中一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自动失去本项目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机会,如投标人某标段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评标前后顺序为准),下标段第一候选人资格取消将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顺序以此类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2 09:00至2021-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3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招标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北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北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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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崔科长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313—5222215
| 电话: | 0311-6809982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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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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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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