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性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01日 13:2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性交通影响评价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区域临沂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3:29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临沂佳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性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更正公告一、采购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临沂市高新区科技大道与新华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539-7118085(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佳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县(区)金雀山26号齐鲁大厦2号楼1303室 联系方式:15963337299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性交通影响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99202102000004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27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A包供应商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丙级及以上资质;B包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乙级或者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7、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刘磊 联系方式:1596333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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