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动力站2021年第一次煤炭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517-WZ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动力站2021年第一次煤炭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动力站2021年第一次煤炭采购
2.2 项目概况:
云南石化1300万吨/年炼油正常生产,动力站循环流化床锅炉2021年4月-2021年8月用燃料煤预估数量50000吨,按照我公司提供的质量标准执行,汽车运输(自卸车)。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量差正负 5%。若实际供货数量少于该数量,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的相关责任。
招标范围为:燃料煤[劣质煤(低热值煤)]。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 | 预估采购数量(吨) | 交货期 |
1 | 劣质煤 (低热值煤) | 14.5-1MJ/kg≤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4.5+2MJ/kg 收到基全水Mt.ar≤8.0% 收到基全硫St.ar≤2.3% 收到基灰份A.ar≤44.24% 挥发分V.ar:10%±3 最大粒径dmax≤150mm: 粒径1mm以内份额≤40% 含矸率(>50mm)≤5% | 50000 | 按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送货 |
2.3交货地点:云南安宁市草铺镇炼油厂动力站煤棚。
2.4 交货期:按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送货。
2.5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为含13%增值税的到厂价(一票制结算)。
2.6结算原则:结算以合同约定的质量指标为基准考核。
(1)以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作为供货煤质基准单价,货物单价是按照合同约定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14.5 MJ/kg计算。
(2)批次结算数量=批次煤质分析报告过磅重量—煤矸石等扣重重量。
(3)批次结算单价=合同计价煤质基准单价+煤质调价,煤质调价标准按照(合同文本附件三《动力站锅炉燃料煤(劣质煤)煤质计价方案》)约定执行,批次结算单价对应批次结算数量。
(4)结算金额=∑批次结算数量×批次结算单价,具体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燃料煤对账明细表单的金额结算(见合同文本附件四《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燃料煤对账明细单》)
(5)煤质计价方案
a.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b. 收到到基全硫St.ar
c. 收到基全水Mt.ar
煤质调价方案按照合同文本附件(三)执行,以上三项指标,分项考核,最终确定批次燃煤的综合结算价格,不进行月加权平均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具有2016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煤炭累计至少15万吨的供货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且对应每份合同必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投标人需承诺:我公司有自己的或有合作协议的化验设备、不低于5000吨的干煤棚、干躁设施;我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存款及现金余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如未达到该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质量或交货问题,对招标人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投标价将被加价2%参与评标。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材料为依据。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6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需对第四章 格式Ⅳ-9-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日12:00至2021年3月6日16: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4.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200 元人民币,购买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购标包,实际购买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4.3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②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标段号+标书费”。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306269739@qq.com),标书款经确认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因疫情原因,此时间为暂定时间,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306269739@qq.com。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名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措施: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取消现场开标观摩会和备用U盘递交。
六、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3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因疫情原因,此时间为暂定时间,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项目经办人) 宋先生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19982587365
邮 箱:306269739@qq.com
网站注册和U-Key办理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 转 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 转 电子招标平台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