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税务局宣传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1年02月28日 16:3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灵丘县税务局宣传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行政区域灵丘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8日 16:3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4: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预算金额¥22.405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苗苗项目联系电话0352-5683678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大同市灵丘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6603521188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0352-5683678
项目概况 灵丘县税务局宣传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H-2021-H024 项目名称:灵丘县税务局宣传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物品名称: 灵丘县税务局宣传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2、采购数量:1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3、本次磋商共一包:采购产品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所有报价包内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5、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6、供货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 至 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单位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名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报名期限内):(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2)(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注1: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3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由于系统自动生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公告为磋商公告,故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灵丘县税务局 地址:大同市灵丘县 联系方式:刘先生、1660352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联系方式:张女士、0352-5683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苗苗 电 话: 0352-568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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