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5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标志和标识性建筑建设项目”于2021年2月2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在郴州大道和郴永大道进入郴州自贸区的显著位置建设郴州自贸区大门2座,郴州大道和青年大道建设自贸区立式标识牌2座。郴永大道自贸区大门长60.38m,左宽3.711m,右宽1.827m,高15.389m;郴州大道自贸区大门长90.779m,左宽5.6m,右宽2.8m,高23.228m。两座立式标识牌分别长7.6m,宽1.4m,高20.8m。拱门和立式标识牌建筑体颜色、字体颜色均为红色和米白色,logo颜色由红色、深蓝色及浅蓝色组成”变更为“在郴州大道和郴永大道进入郴州自贸区的显著位置建设郴州自贸区大门2座。郴永大道自贸区大门长60.38m,左宽3.711m,右宽1.827m,高15.389m;郴州大道自贸区大门长90.779m,左宽5.6m,右宽2.8m,高23.228m。拱门建筑体颜色、字体颜色均为红色和米白色,logo颜色由红色、深蓝色及浅蓝色组成”,即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立式标识牌的所有相关内容。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六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1:信誉及业绩评审计分表”中的“施工单位资信”: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钢结构专业承包信用评价分数)为计分依据。
现对此内容澄清为:该信用评价分值以省级信用评价和郴州地区市州社会贡献分值的合计总分计取。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招标控制价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5-81819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5号(国道107住宅小区3栋1单元201)
项目组成人员:伍丹妮、陈炜、李志娟
电话/传真:0735-2189658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电话:0735-2654978
文档附件: |
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标志和标识性建筑建设项目澄清修改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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