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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2021年02月24日 17:4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洮南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7:4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7日 09:00开标地点洮南开标二室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佟兆强项目联系电话18443619000采购单位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443619000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盛明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长春明宇广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43178517
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绿化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1.1吉林省中盛明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绿化养护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绿化养护工程项目;2.2 项目编号:ZSMC-2021-001;2.3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10207]-0034号;2.4 招标范围:绿化养护工程;2.5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7 工程地点为: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业主指定地点;2.8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2.10 项目预算:13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招标项目标的符合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符合该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整的财务状况证明,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亦不得借用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相关资质或合同投标。投标人如有更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6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下午16:00在白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lbc.gov.cn:8090/TPBidder)注册和在(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可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21年3月17日9: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洮南市团结广场人力资源市场西侧)。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其他内容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6.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七.公告媒体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佟兆强联系电话:18443619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盛明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长春明宇广场联系人:刘岩松联系电话:18243178517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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