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浙江铁塔2021-2022年活动板房及钢基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1ZT0101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2年。
本项目拟采购浙江铁塔2021-2022年活动板房及钢基础采购项目所需的六面体15平米以上和15平米以下的活动板房、钢基础等物资及安装服务。采购预算1608万元(含税)。
具体如下:
地市 | 全省两年预估采购规模 |
活动板房数量(个) | 活动板房采购金额(万元) | 活动板房钢基础数量(吨) | 钢基础采购金额(万元) | 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
杭州
| 94
| 329
| 36
| 33
| 362
|
宁波
| 50
| 176
| 19
| 18
| 193
|
温州
| 36
| 126
| 14
| 13
| 139
|
台州
| 44
| 153
| 17
| 15
| 168
|
金华
| 41
| 145
| 16
| 14
| 159
|
绍兴
| 49
| 170
| 19
| 17
| 187
|
嘉兴
| 32
| 113
| 13
| 11
| 125
|
湖州
| 25
| 86
| 10
| 9
| 95
|
丽水
| 28
| 98
| 11
| 10
| 108
|
舟山
| 6
| 21
| 2
| 2
| 23
|
衢州
| 13
| 45
| 5
| 5
| 50
|
合计 | 418 | 1462 | 162 | 146 | 1608 |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7日内货交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1.4 交货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5 保修期:验收合格后60个月。
1.6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和区域如下:
中标人 | 份额划分 | 实施地域 |
第一中标人
| 67.00%
| 杭州、温州、台州、金华、湖州、丽水、衢州
|
第二中标人
| 33.00%
| 宁波、绍兴、嘉兴、舟山
|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活动板房
| 六面体15平米以上【PU】
| 平方米
| 1678
|
2
| 六面体15平米以下【PU】
| 平方米
| 2295
|
3
| 钢制基础
| 基础采用槽钢,含地网制作,吨数为槽钢加接地扁钢的吨数,具体规格以设计为准。
| 吨
| 7515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1.6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8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9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10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至少一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本项目的省级项目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一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本项目的省级专职安全员中至少一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一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须满足注1要求。
注1:
(1)须提供所有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
(2)企业主要负责人、省级项目负责人、省级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必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0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
(3)不允许复用人员:省级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其他任一岗位人员复用,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2.1.1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活动板房及钢基础业绩且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生成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单价可隐去)、双方签章页);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经甲方盖章(部门章或公司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