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1202100003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软件部分)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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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变更为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可不填报。
(2)本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投标文件制作模板格式不一致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
2.本项目的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9:30-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9: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2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等,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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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广安市金安大道3段6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26—232903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826-239021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电话: | 0826—2329035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