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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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岳普湖乡2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经由岳发改【2021】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岳普湖县岳普湖乡2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岳普湖县岳普湖乡
2.工程规模:新建大门1座、农耕文化衍生品展售商铺12个,面积600平方米,修建厕所含配套附属设施,休闲区域,购买相关环卫设备,实施地面绿化、亮化、水电、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通过浮雕景观墙、景观构筑体、主题文化广场,打造乡村特色旅游示范园。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PH2021022310500010205002
岳普湖县岳普湖乡2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建设规模内所有内容的监理
1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为:涉农整合资金。2、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6、本项目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岳普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公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岳普湖县
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唐城国际商业步行街商务大厦6层6004号
邮编:
邮编:
844000
联系人:
韦刚
联系人:
何兴
电话:
13999636222
电话:
1820998223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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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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