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疫情防控要求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明月-JKQ2021-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疫情防控要求1、投标人进入开标区域需注册宜码通(https://mp.weixin.qq.com/s/DlwXZ08U1Xpgzg1FMlZrnQ);2、根据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新冠指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有关防控措施的通知》文件最新要求,现将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核酸检测事项说明如下:(1)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其他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经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以后有关事项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文件精神进行调整。3、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4、投标人进行扫码入场、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携带身份证。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评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的;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6、发现开、评标现场有体温异常;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确诊、疑似病例;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有接触的,立即将人员隔离,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及时追踪人员活动轨迹,核实情况。7、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8、所有参加开标人员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方式:0795-366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商务中心C座(五彩城)603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宪法
电话:13507959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