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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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釆购项目编号: SZHX2021-WZ-G-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厨余垃圾处置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P4: 项目概况:厨余垃圾处置服务外包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 2021年2月23日下午13:30整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调整为 : 项目概况:厨余垃圾处置服务外包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 2021年3月9日下午13:30整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P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3日 下午 13:30整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3日 下午 13:30整 (北京时间) 现调整为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3月9日 下午 13:30整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 3月9日下午13:30整 (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 中涉及的 :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现调整为 :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3月11日-2021年12月31日 4、31.中标通知书增加: 31.4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与投标供应商约定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原招标文件P45中: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 “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 现调整为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 6、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原招标文件P57中: 1、投标单位获得表彰情况:投标单位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现调整为: 1、 投标单位获得表彰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获得政府部门颁布的荣誉奖项,有一份得1分,最高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8、原招标文件P57中: 服务发票复印件、(服务发票汇总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50% ) 现调整为: 服务发票复印件( 合同期内任一期发票复印件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本通知为 SZHX2020-WZ-G-006号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环卫所) 联系人:吴文明 电 话: 13812772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 198号正和大厦8楼 电话 /传真:0512-6870039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仁珺 /陈宗婷 联系电话: 15806200810、151624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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