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微生物菌肥采买项目(第二次) 质疑答复
系统:2021-02-20 14:59
质疑人:四川绿帮农业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611630 法定代表人: 徐万军 联系电话:15390015008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新路西段9号
被质疑人: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雅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46758959
通讯地址:石棉县新棉镇向阳西街294-296号
四川绿帮农业有限公司认为石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微生物菌肥采买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18242020001056)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于 2021年2月8日以快递方式向我单位提交质疑函,我单位于2021年2月8日予以受理, 我单位接收质疑函后及时抄送采购人 。 我单位和采购人相当重视, 针对贵公司对本项目提出的 质疑事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答复 如下:
质疑事项 1 : 开标一览表单价金额与大写不一致,通过审查供应商只有两家,应予废标。(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 1答复 : 本项目已于2021年2月1日10:00时在石棉县向阳中街321号石棉政务三楼开标,在开标现场唱标环节公示开标一览表时,有4家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单价金额与大写不一致,而此处的大写并未明确是单价大写或总价大写,后经现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投标文件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3.8.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 条规定对四家投标人其他投标文件中涉及报价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报价不一致情况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后,4家投标人报价均未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且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符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九条规定,故本项目不予废标。
综上所述,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 2 : 五位评审专家对同一供应商的评分结果完全一样。(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 2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的 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 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及评审因素,结合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经核查评审 结果 无误。贵单位质疑事项2为主观臆测,未提供有效的事实依据,故不成立 。
综上所述,此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监督部门: 石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5-8868005
特此 答复 !
四川雅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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