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康馨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质疑答复
系统:2021-02-20 09:42
质疑答复
质疑人:成都康馨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双丰路53号5层23号。
法定代表人:王钰延;联系电话:15882119335。
委托代理人:刘 豪;联系电话:18190170561。
被质疑人:汉源县中医医院,地址:汉源县九襄镇交通南路88号,邮政编码:625300,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18783578877。
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30号右侧附楼2楼,邮政编码:625300,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35-4298855,传 真:0835-4298939。
成都康馨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为汉源县中医医院物业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汉政采招〔2021〕001号)在评标过程及结果显失公平,向汉源县中医医院、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汉源县中医医院、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
1、根据2021年2月4日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现场情况显示,在开标流程到“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时,检查代表当时就其中三家投标人的密封情况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此三家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封面格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封装,现场工作人员、投标人以及现场监控视频都能证明确有此事实依据存在。根据招标文件第19页第20.1项对于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根据招标文件第25页第三章第一项“本章所制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除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但是根据此公布的评标结果显而易见,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专家并没有按照对此三家投标人做出任何的处理,此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司及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立法初衷。
2、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履约能力要求“1、投标人提供2017年以来二级及以上医院物业服务连续3年的业绩合同的得3分。有三级医院物业服务同类业绩合同的,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得6分。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同类业绩的,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12分)2、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具有社保的得2分。(2分)3、资信情况:投标人具有由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AAA得2分,AA得1分。最多得2分。(2分)注: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其余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盖章不得分。”我司投标文件 第2页 提供的评分索引表对履约能力此三项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位置作出了详细的说明,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完全是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所提供,应完全满足了履约能力此三项要求,在评审情况表中履约能力这一项应当获得16×5=80分满分,但审评结果我司却只获得2×5=10分,请求评审专家给出合理的书面解释。
经审查:
一、关于质疑事项1
1、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中医医院物业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开标会开始前,现场对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开标活动中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少部分投标人代表对部分投标人封皮格式提出异议,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解释答复后,参会9家投标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均认为参加当天开标活动的供应商所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是符合招标文件中19页 19款“密封和标注”的规定,不存在你公司反映的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的情形。
2、按照招标文件 25页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款“本章所制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除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不存在关联,不属于专家评审范围。
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质疑事项2
1、评标委员会认为:质疑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医院等级证明文件为自证资料(医院简介、自有网页截图等自证资料),而招标文件(汉政采招〔2021〕001号)明确要求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公正、公平、审慎评审,一致认为对该业绩证明材料不予采信和认可。
2、评标委员会认为:质疑人提供的履约能力响应资料中只提供2017到2019社保,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社保,所提供社保不具有连续性,不能有效证明该人员在投标时是否为本单位人员,评审委员会对该证明材料不予采信和认可。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成都康馨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中医医院物业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汉政采招〔2021〕1号)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汉源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最后,感谢贵公司对汉源县中医医院、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的参与和对汉源县中医医院、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支持!
汉源县中医医院汉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