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江区2021年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温江区,所属行业分类:计量,中标商: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15202100003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152021000034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江区2021年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5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27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江区2021年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发〔1987〕3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规定,对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监管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核准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开展免费计量检定工作,范围包括两类:
1、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具
温江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核准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温江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核准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详见《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供应商在提供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服务时,应确保在机构管理、检测质量、服务能力、费用管控等方面满足采购人需求:
1、供应商的计量机构与计量标准运行管理应符合JJF1069《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
2、供应商开展的计量检定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对检定合格的出具计量检定证书、加贴检定合格标志,对检定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3、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并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供应商应按照检定周期和计划周密组织实施,不得推诿拖延,应做到应检尽检。
4、对目前暂不具备检定能力的强制检定项目,供应商应采取加速自主筹建或争取行业合作等方式予以补足,尽快完善检定项目的覆盖面。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的通知》(川价费〔2003〕177号)的50%计算,由采购人向供应商统一支付;未达到中标价时,据实结算,超过中标价后,超出部分不再加付。供应商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强制检定费用,应做到应免尽免。
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全部强制检定工作。服务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评审专家:刘先勇、喻德荣,采购人代表: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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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66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预算金额:270万元,最高限价:270万元。2、监督单位: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2727142。3、本项目计划号: 202102015。 4、采购项目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0%;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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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274459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2楼121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8-8599678转80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话: | 028-8599678转803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