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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城中花园及桂花二村专项整治)项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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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城中花园及桂花二村专项整治)项目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建【2020】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0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城中花园及桂花二村专项整治)项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城中花园、桂花新村
2.2规模:市政道路、雨水管网、绿化及公共基础设施整治提升。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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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天) | | | |
| | E3205010304008908001001 | 2020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城中花园及桂花二村专项整治)项目工程 | 2020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城中花园及桂花二村专项整治)项目工程 | 2140.00 | 18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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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其他: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市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2-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老住宅、老新村综合整治或(市政类)老住宅、老新村改造工程项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备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已上传至附属文件中,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本次招标拒绝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通知中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单位及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四)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五)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09日9:00至2021年02月26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05日 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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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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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 标 人: |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 地 址: | 苏州市平川路510号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 |
|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31 | |
| | 联 系 人: | 梁辰杰 | 联 系 人: | 金吴平/于民峰 | |
| | 电 话: | 0512-68723713 | 电 话: | 0512-65981595-8101 | |
| | 传 真: | 0512-68723713 | 传 真: | 0512-6352628 | |
| | 电 子 邮 件: | | | | 电 子 邮 件: | [email protected]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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