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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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哈密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已经由伊区发改援疆【20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密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三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3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密高新区北部新兴产业园
2.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化厂房7栋:1#厂房建筑总面积:6085.8㎡,建筑高度:10.15m,建筑层数:1层,单体跨度:29.42m,结构类型:门式刚架。2#厂房建筑总面积:3115.8㎡,建筑高度:10.15m,建筑层数:1层,单体跨度:29.42m,结构类型:门式刚架。3#厂房建筑总面积:3115.8㎡,建筑高度:10.15m,建筑层数:1层,单体跨度:29.42m,结构类型:门式刚架。4#厂房建筑总面积:5005.8㎡,建筑高度:10.15m,建筑层数:1层,单体跨度:29.42m,结构类型:门式刚架。5#厂房建筑总面积:6095.8㎡,建筑高度:10.15m,建筑层数:1层,单体跨度:29.42m,结构类型:门式刚架。6#厂房建筑总面积:3115.8㎡,建筑高度:10.15m,建筑层数:1层,单体跨度:29.42m,结构类型:门式刚架。7#厂房建筑总面积:3115.8㎡,建筑高度:10.15m,建筑层数:1层,单体跨度:29.42m,结构类型:门式刚架。消防泵房建筑总面积:185.72㎡,建筑高度:4.9m;建筑层数:1层,结构类型:框架结构;供水、排水、电力、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内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MS202102148960010205002
哈密高新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三期)(监理)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的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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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其他要求:①监理标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②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工程师在同一区域内(哈密市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三个区域)承揽项目不得超过三个(不得跨区域承揽监理业务);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承担监理业务,参加本次投标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班子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③外埠企业须在新疆建设云进行信息报送,开标现场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上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现场提供进疆登记备案册,投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需在进疆备案册中登记备案;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15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4、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或邮件形式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账号:65001670200052503143-1082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3、疫情防控期间只允许各投标企业一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活动,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建设大厦
邮编:
839000
邮编:
839000
联系人:
朱玲
联系人:
陈茉莉
电话:
0902-2581160
电话:
18299910727
传真:
传真:
0902-250109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064131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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