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采油厂2021年生产生活维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第十采油厂2021年生产生活维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采油厂2021年生产生活维修设计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十采油厂2021年生产生活维修设计服务,主要工作量:根据委托对采油十厂2021年生产生活维修项目进行施工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预计全年设计费60万元,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第十采油厂范围内2021年生产生活维修项目根据委托开展施工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2.2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服务业绩。
3.5 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服务团队须含注册建筑师一名,注册结构师一名,岩土工程师一名,公用设备工程师一名,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可以兼任。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其它要求: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事故;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9日0时至2021年2月2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7.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6.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电汇需在汇款附言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103268089610
行号:104791003500
7. 开标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3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 地 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
联系人:郭娜 | 联 系 人:张锋忠/宁柯乐 |
电话:0934-8592157 | 电 话:029-68934584/68934574 |
电子邮件:gna_cq@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zhangfengzhong_nw@cnpc.com.cn |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