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石化连续重整废催化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1-XN511-FW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云南石化连续重整废催化剂处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石化连续重整废催化剂处置项目。
2.2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云南石化公司含铂重整废催化剂中的金属铂进行回收,连续重整装置催化剂采用UOP公司技术的R234,中标人作为承揽人负责回收金属铂并返还给招标人。招标人库房现有废催化剂约30.564吨,具体重量以过磅为准。重整废催化剂属HW50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251-019-50,回收率按照98%测算,处置预计回收86.863公斤铂金。
2.3 招标范围:
重整装置废催化剂数量约30.564吨。重整装置新催化剂铂含量0.29%;
结算处置废剂的数量为实际过磅量。废催化剂铂金含量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2.4 付款条件:在乙方交付全部连续重整专用铂金后,且铂金验收合格,凭有效的三方会签铂金的交接记录和乙方提供的13%增值税加工费发票,甲方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加工费总额100%。报价表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2.5服务期限:废催化剂回收周期确定为60天。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商投标。
*3、投标人要具备企业注册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包含HW50(小类251-019-50)类重整废催化剂,核准经营方式为综合回收、再利用资质。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使用的运输单位,要具有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签订的有效服务协议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要承诺负责审查运输单位、运输工具、运输人员等,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处置该批重整剂所需要的资质、标准、规范和要求。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担废重整催化剂(含铂)回收加工的投标单位,应自行处置,不得二次委托处置。
承担废重整催化剂(含铂)回收加工的投标人,年处置量不得超过批准经营规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从2018年开始)不少于3家炼化企业废重整催化剂(含铂)回收加工业绩,单次回收处理废重整催化剂(含铂)30吨及以上的(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准数量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要附重整废催化剂回收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6、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近一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
*7、投标人应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
*8、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号条款必须满足,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 10日 09:00 至2021年2月25日17:00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4.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每个项目200 元人民币购买付款,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购标包,实际购买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4.3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XN511-FW032-标书费”。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4998930@qq.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XN511-FW032-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XN511-FW032-投标保证金。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XN511-FW032-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措施:疫情期间,取消开标现场观摩会和电子版备用U盘递交。
六、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2室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18681677260
邮 箱:4998930@qq.com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电话:陈女士 028-86018025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