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工程(BTJY07JTGK2021003)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以兵交发〔20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建管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第三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58412.98万元;本次招标额为4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境内
3.工程规模:路线起点位于胡杨河市迎宾路与国道G217交叉路口,沿迎宾路东延,沿线经过奎车公路、五五工业园区、五五工业园区北区,终点位于129团10连,接奎克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路线全长45.95公里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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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 BTJY07JTGK2021003-01-06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第三合同段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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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上一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 3.4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系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0:00:00至2021年02月10日 20:00:00
2.领取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bt.gov.cn/)
六、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其他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bt.gov.cn/)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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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建管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梁劲松 | 联 系 人: | 李铁辉 |
| 电 话: | 0992-3253066 | 电 话: | 1809991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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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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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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