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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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价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QBZ02340
    2.3 标段划分: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BFQBZ0234
    2.5 招标项目地点: 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线路西侧起于鸡鸣山路路站,北端止于东方大道站,是一条西至东北方向 L 型“骨干线”,全长41.37km,共设 31 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分别为鸡鸣山路站、方兴大道站、长宁大道站(与远期7号线型换乘)、创新大道站、丰乐河路站(与远期6号线同台换乘)、玉兰大道站、金桂路站、科学大道站、祁门路站(与已运营3号线T型换乘)、天鹅湖站、石台路站、金寨路站(预留与远期线路换乘)、南屏路站、宿松路站(预留与远期线路换乘)、桐城路站、潜口路站、高铁站(与已运营1号线、近期5号线换乘)、呈坎路站、大强路站、花山路站、伊宁路站(与远期6号线T型换乘)、巢湖路站、和平路站(与远期9号线T型换乘)、东二环路站(与已运营2号线T型换乘)、临泉路站、北二环路站(与已运营3号线T型换乘)、新海大道站、天水路站、翠柏路站、淮海大道站、东方大道站(全网站名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于设计单位的最终稿站名为准)。本次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规范及相关要求,对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规章制度、按运行图试运行情况、事故应急情况、防灾系统安全性能热烟测试情况,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行政规章、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情况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招标人按期完成测试及整改。从整体上评价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的安全条件,作出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安全条件评价结论,形成评价报告,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初期运营基本条件评审中的安全评价专项验收。上述工程需在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完成。
    2.7合同估算价: 150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1年3月
    2.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包人完成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暂定2021年12月31日),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安全评价相关工作,且承包人完成向发包人移交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有关工程资料止。如因招标人工作计划安排,线路分多段开通,则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计划安排分多段提供相应安全评价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调整。
    2.10招标范围: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安全评价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安全评价业绩。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8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762、6622383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8.2 招标代理机构
8.3 电子交易系统
8.4 电子服务系统
9. 其他事项说明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4本项目为流标后重新招标。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1853376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5125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07399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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