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电务系统物资需求
集中批量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根据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务、电务部2021年度物资需求计划,本次采购的物资包件及数量详见询(报)价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资格,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所供产品没有指定品牌的包件一需为国家级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包件2需为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知名品牌、驰名商标,不是供应商的需提供生产企业产品代理授权书。
4.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并提报相关认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5.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铁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6.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采用框架(集采分供)方式,设定最高限价,具体结算以批次实际采购品类和数量为准,送货地点为漯阜铁路公司管内各单位,所有报价包括运输、包装、配送等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报)价表回复要求及相关事宜
1.公开询(报)价报价及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0日18:00时整(北京时间)。
2.供应商将《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询(报)价表》电子版报价表和签字盖公章的报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物资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及要求的铁路相关认证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LFWZB6179429@163.com,电子版报价表和签字盖公章版报价表命名方式为公司名称+项目包件编号,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的视为无效。
3.确认电子版和扫描件报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为无效报价。报价表扫描件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以PDF(扫描件)或JPG(图片格式)回复,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人不得修改此表已填写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电子版报价和扫描件报价供应商名称应为单位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完整,否则后期报价统计时自动判定为无效报价。
5.包件内报价不得缺项,如缺项自动判定为无效报价,无特殊说明均为含税包干价。
6.本项目实施预算已落实,若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实施预算,则视为本次公开询价不成功,将转为其他方式采购。
四、其他说明
成交供应商须履行公开询价公告要求和合同约定,对于未按公开询价公告要求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向武汉局集团公司提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52号
联系人:焦工: 0394-6179429
技术联系人:胡工 18567670001 樊工:13903948941
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