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2-07,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顺庆区停车场存量TOT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顺庆区,所属行业分类:停车场,中标商:四川标准德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02202100003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3022021000034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顺庆区停车场存量TOT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标准德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街2号华业广场8楼801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171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南充市顺庆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顺庆区停车场存量TOT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服务内容: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1、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对项目(南充市顺庆区存量道路停车场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供应商在进场前要拟定详实的评估实施方案,落实人员配置、进度安排,查证核实相关产权归属,调查市场状况。项目各阶段要及时充分与采购人沟通,汇报项目进展状况,要充分理解采购方评估目的,在评估过程中一旦发现可能影响采购方评估目的的事项,要及时汇报,协助采购方采取合法有效的的措施。
2、供应商应至少配备三名以上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派出完成该项目的评估专业人员必须是在供应商执业的专职评估师,派出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在项目评估过程中不得更换。
3、供应商派出的项目参与人员,应与本项目的采购方、相关当事方的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无利害关系。供应商及其派出的项目参与人员存在应当申请回避的情形而未申请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1)与采购方(包括项目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与采购方(包括项目相关单位)有采购以外的经济利益关系的;
(3)与采购方(包括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采购标的服务标准
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文件为《资产评估报告书》,除应满足《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指南》、《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标准外,还包括实施项目整体分析、评估标的现状分析、市场状况分析等内容及拟制相应文书等工作。
6、协助采购方完成两评一案等相关工作。
7、参与采购方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入库为止。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陈丽琼、熊展、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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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052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次采购活动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共三家,二家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一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为:四川同力达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通过原因:①.未提供具良好商业信誉承诺函;②. 未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③.未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2、成交供应商为:四川标准德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价为17.1万元,请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联系电话:0817-3785188。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 4、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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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服务中心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7-216289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17-37851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电话: | 0817-378518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