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研发区土建及安装工程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已由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项〔20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研发区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研发区土建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3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主要涉及研发区相关建设内容:
(1)新建4层聚烯烃和精细化工研发楼,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新建加工应用实验室(聚烯烃材料工程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2)新建2层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功能包含35kV变电所、消防泵站及水池。其中,35kV变电所采用2台20000kVA油浸变压器。
(3)研发楼内设6kV配电房两座,各采用2台2000kVA干式变压器。
(4)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用于污水的加压外送。
(5)自来水和消防水依托市政工程,其他公用工程和供电均依托镇海炼化。
(6)配套建设区域总图、道路、绿化、暖通等其他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本标段暂估除税合同价10000万元。
2.5计划工期:458(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实体竣工日期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主要计划工期节点:2021年3月29日,基桩开工;2022年6月30日,研发区实体工程竣工,具备使用条件;2022年12月31日,研发区交工。
2.6标段划分:研发区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项目研发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研发区所有地下、地上所有建筑、结构(含基桩)、水、电、暖通、自控、通信、总图、景观、装修(装饰)等施工、检测、调试等工程内容,以及其他需专业分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招标范围不包含另行发包的基桩检测。(具体内容及主要工程量详见相关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合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软土地基条件下多层或高层房屋建筑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多层或高层房屋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多层或高层房屋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2月5日11时00分至2021年2月10日11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11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3月2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0574-86443575、13607221947;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1年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