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分公司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联合装置
污水处理场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岭分公司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联合装置污水处理场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长岭分公司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联合装置污水处理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化【202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长岭分公司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联合装置污水处理场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岭分公司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联合装置污水处理场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环氧丙烷联合装置。
2.3建设规模:环氧丙烷联合装污水处理场改造及雨水监控池界区内的给排水工艺、配管、仪表、电气、电信、结构、机械、总图等内容。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5648万元。
2.5计划工期:200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设计周期为9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合同估算额约250万元(含税)。
2.7标段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批复全部建设内容进行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包含概算编制、工程物资采购技术规格及采购清单编制,以及竣工图编制,及相应设计技术服务工作等。
2.8质量要求:(1)基础设计、详细设计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和中石化关于石油化工设计的深度要求,设计成品合格率100% ;进行设计优化,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出图。
(2)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其中基础工程设计服务合同由发展规划处负责签订;详细工程设计服务协议由设备工程处签订。
(3)依据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联合发文《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10号文,基础工程设计与详细工程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比例各为中标固定总价的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GA2级,压力容器A1级、A2级),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G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10年内(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具有石油化工行业污水处理场工程设计业绩(1项),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或业主相关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化工(或石油储运)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或污水处理场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业绩均需提供证明文件。
3.4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工艺、自控、电气、设备、结构、建筑)专业负责人每个专业至少1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2月5日15时55分至2021年2月10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中石化长岭分公司;
邮编:414012
联系人:何德湘;
电话:0730-8452148;
传真:/;
电子邮箱:hdx.c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刘江潮;
电话:0728-6502613(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传真:/;
电子邮箱:liujc.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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