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等市政道路附属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I1301000075028976001G01,
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等市政道路附属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等市政道路附属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芦发改[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等市政道路附属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路、盛世大道、荣成路、富宝道、富安道、街坊道、富平道、盛世大道东侧水泥路、总排干西侧景观路工程进行改造提升。其中建设路增加辅道、连锁块硬化、停车区域、人行道硬化。荣成路、盛世大道灌缝,盛世大道部分路段及新华路段门口路面铣刨、盖被等。富宝道、富安道、街坊道、富平道、盛世大道东侧水泥路更换人行道硬化。总排干西侧景观路增加人行道硬化、雨水口及收水支管。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可以等于2家),牵头人必须为工程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5 09:00至2021-02-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芦台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路北区新华西道21号华岩商业广场29号 |
邮编: |
/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张英
| 联系人: | 赵新 |
电话: |
022-69389418
| 电话: | 1771953567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