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扩区及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编
规划地点:赣州市赣县区
内容与规模: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扩区规划范围总面积427.92公顷,分成茅店片区和红金片区两块,其中茅店片区规划四至范围是西临京九线,北至厦蓉高速、南到稀金六路与科创二路、东靠稀金大道,并被赣州绕城高速分割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区域,规划面积415.38公顷;红金片区规划四至范围是西靠城北大道、南至高新大道、北至赣县燃气调压站,规划面积12.54公顷。规划主导产业为: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钨材料及应用、钴镍等有色金属为主的支柱产业。
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规划面积372.7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稀金大道、西至京九铁路、北临厦蓉高速、南到稀金六路与科创二路。规划主导产业为: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钨材料及应用、钴镍等有色金属为主的支柱产业。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稀金大道16号赣州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姓名:曾女士
联系人电话:07974421509
邮箱:gzgxqjjfzj@163.com
三、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南昌雅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公示附件或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参意见表,网址(点击跳转):公参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园区管委会,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