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btn{background-color:#D2340F;color:white;text-decoration:none;font-family:Arial;font-weight:900;font-size:15px;padding:10px13px;border-radius:3px;.btn-signup{background-color:#006DCC;.btn-signup:hover{background-color:rgb(0,74,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人才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O已由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蓬江发改资〔2021〕1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6-440703-04-01-56023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滨江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共包括20个子项目,具体子项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2.1建设规模的表格内容。2.2项目估算总投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人才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共计20个子项目,其中分为已完成建设工程部分和未建部分工程。20个子项目投资概算总额约为792928.6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560502.45万元。其中已完成工程投资概算总额约为456605.45万元(含管线迁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288759.90万元),未建工程投资概算总额约为336323.1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271742.55万元)。已完成建设工程部分中标后由中标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与原实施单位签订四方协议,存量工程费用支付不参与本次EPCO投标报价下浮,按照2021年4月18日签订的《江门人才岛全岛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计量、结算,并按照四方协议约定由建设单位支付给原实施单位。已完成建设工程部分和未建部分工程的施工现场具体工作界面由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和潮连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建设责任方(含EPCO中标单位、原施工单位、原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共同认定。《江门人才岛全岛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1.1.2的支付约定如下:1.1.2支付方式:已完工项目工程造价上报后,由滨江管理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完成后1个月内由项目建设单位(政府相关部门)支付至工程造价的60%。发生特殊情况,项目造价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按丙方(丙方指中铁建科江门人才岛投资有限公司)上报造价标准的40%在丙方(丙方指中铁建科江门人才岛投资有限公司)上报时间的4个月内安排支付,剩余部分在审批完成1个月内进行差额补齐。财政部门在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指中铁建科江门人才岛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完整项目资料后9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定案,并在审核定案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定案价的97%。发生特殊情况,项目造价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按滨江管理公司审批预算造价的75%在约定时间内安排支付,剩余部分在审批完成1个月内进行差额补齐。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结算价尾款。2.3合作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3年,按子项目分别计期。项目实施计划由建设单位结合建设条件制定,项目的建设时序要依据政府(或指挥部)每年批复的建设计划。
招标内容:2.4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修编):按照建设单位和发包人要求,对原施工图设计进行大幅度修改,需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工作。(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3)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4)运营维护: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2.5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修编)+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招标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7建设地点:位于潮连街内。2.8工程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同时设计成果须与江门人才岛的整体规划理念相一致,须满足江门市规划委员会环境艺术专委审批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同时中标单位必须落实人才岛项目的“高规格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工作要求,对标“国际标准、全国样板、广东标杆”的工作目标。(3)运营维护质量标准:按项目运营绩效考核评定≥80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及以上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1.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如下:(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承担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3.1.3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或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承担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拟委派的市政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②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拟委派的建筑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3)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拟委派的市政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②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拟委派的建筑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格。③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单位拟委派的风景园林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xml:namespaceprefix=style="text-indent/><?xml:namespaceprefix=style="text-indent/>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具备本项目的牵头(主办)资质,本项目的牵头方(或主办)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件)以备审查。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4日16时00分至2021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5日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5日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1年08月04日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修改: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门人才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O已由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蓬江发改资[2021]1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6-440703-04-01-560232,建设单位为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为江门市滨江城镇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门市滨江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修编)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二、招标项目其他要求:(1)招标公告条款3.5修改为: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运营单位除外)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2)招标公告条款3.6修改为: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8.发布公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门市滨江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
许工
联系人:
单工、刘工、闫工
电话:
0750-3167326
电话:
0750-3283765
电话:
020-83543314、83546050
2021年07月14日
查看招标文件:
0.江门人才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O招标文件-0714-盖章版.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13-工程量清单说明.pdf
查看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