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陕西省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安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市级核查及全市数据汇总分析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安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市级核查及全市数据汇总分析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6-10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YMD-2025089F

项目名称:安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市级核查及全市数据汇总分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市级核查及全市数据汇总分析):

合同包预算金额:63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1,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安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市级核查及全市数据汇总分析

1(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631,000.00

63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市级核查及全市数据汇总分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市级核查及全市数据汇总分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至2025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08: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5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3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报名成功后须将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317130218@QQ.com)进登记;未在规定发售时登记的,报名无效;

3、下载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4、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康大道28号

联系方式:1350915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1850915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来会轩

电话:18509150416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
文件下载:
请登录,下载附件!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广东省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住院大楼中央空调采购更正/变更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延伸工程(二期)#号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监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工装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人防车库通风工程更改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新北区中小学生“避险应急、安全救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中国大地出版社三维立体中国土地利用系列图开发与应用─产品打样、印制生产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护材料采购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新干县三湖联圩赣江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重庆市渝北区“一张图”平台配置项目(项目编号=16C2204)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四川省电白公安分局指挥大厅及通信机房设备采购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工程建设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