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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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宜丰县排水专项规划修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或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YF2021-002
项目名称:宜丰县排水专项规划修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6.4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宜丰县排水专项规划修编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及要求
1
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或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网上或现场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8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资格审查:
特别提醒: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还应单独准备一份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2)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上截图;
(5)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6、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拟投标人递交报名表(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63439446@qq.com,竞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 CA 证书单位,具体资料清单及办理地点等相关问题可拨打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并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以及生成虚拟子账户,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方可参与开标,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7、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执行)。
8、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须在2021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应当办理江西公共资源交易CA锁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重要提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本项目各方的人身安全,各投标单位限派一名授权代表需执有效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送达投标文件,且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不戴口罩、现场不配合信息填报或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大厅,必须遵守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9号以及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文件要求,请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宜丰县县城
联系方式:龚雯0795-713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丰县新昌镇渊明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二楼217室
联系方式:0795-299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晴雯
电话:1814675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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