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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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飞灰处置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场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073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070】
2、项目名称: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飞灰处置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场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93169元最高限价:609316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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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飞灰处置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场
6093169
609316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自筹资金。
5.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二期)飞灰处置工程-固化飞灰填埋场,工程内容场区平整、渗沥液导排盲沟、场区道路、污水处理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等,本工程位于洛阳市偃师市。
5.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5.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5、工期:9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10、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提供2020年0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近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2020年06月01日以来本单位已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有效二维码的证明材料,下同)。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2020年06月01日以来本单位已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放入投标文件(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否则视同未提供)。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投标人须按照豫建〔2016〕38号文要求,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3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70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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