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北环生态廊道北侧岩溶山峰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北环生态廊道北侧岩溶山峰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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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港北区北环生态廊道北侧岩溶山峰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招标编号:GXCS2021-G2-003-GG)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群山村东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岩溶矿山进行边坡危岩浮石清除、开发式治理、削方整形、植被恢复工程、浆砌石挡墙、管护工程等。项目实施总面积12.0621公顷,其中规划复垦为旱地7.9415公顷,规划复垦为灌木林地2.0930公顷,规划复垦为其他草地2.0276公顷。本工程产生的土方主要为表土,石方主要为石灰岩,其中土方约1.455万立方,所产生的土方均用于本修复工程项目本身,本工程产生的总石方量约51.01万立方(折合116.70万吨),其中用于修复工程所需的量3.77万立方(折合9.46万吨)。
合同估算价:8747759.08元。勘查费为83353.35元,设计费为329070.85元,施工费为8335334.88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5月至 2022 年3月。
根据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修复工程新产生及矿山残留的资源,投标人要配合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尾矿综合利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工程师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勘查、设计负责人:勘查、设计负责人可以由1人同时承担,须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查、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就一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0日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4月26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具体交易厅详见电子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
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支付,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如有追加工程、变更、签证等需待工程结算经审计审定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审定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发包人将剩余保修金(无息)全部退还给承包人,实际支付金额及日期以业主审核支付为准。
设计费:承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且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承包人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拨款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80%作为进度款,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实际支付金额及日期以业主审核支付为准。(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全力配合甲方及施工方的设计修改及变更( 在不超出合同造价范围内,不予以追加设计费用及其他费用)。
勘查费:承包人提交勘查成果并根据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承包人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拨款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作为进度款。剩余10%待项目工程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实际支付金额及日期以业主审核支付为准。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9558832116000311593
或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
银行账号:800097502589899389774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0775-4286085
地 址:贵港市东方巴黎16楼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国际)2幢2503号
2021 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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