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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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支持票据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证券服务,服务/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南康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03日19: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
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24日10:00
开标地点
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开标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
预算金额
¥0.0000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879797006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邓女士0797-6627505
代理机构名称
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女士13879797006
附件:
附件1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98FEC97C3EA98065D62F15BDC1B3DA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ZG001招标公告.doc
附件2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744DDA19F17C95C7000703F0020E9B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GZSH2021-NK-ZG001(资产支持票据)(确定稿).pdf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支持票据选聘主承销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2021-NK-ZG001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支持票据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预算金额:0.00001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电汇购买(邮箱:[email protected])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开标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等;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付款方法: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成功且发债资金到我司账户后凭增值税发票,1个月内支付本次发行费用(如采取批次发行,按批次发行完成额度同比例进行支付)。
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详细要求。
8.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三),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家投标供应商只允许一位授权委托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9.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
10.本项目预算金额填写1元只是公告发布需求表示,具体金额以综合总承销费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联系方式:邓女士0797-6627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综合大楼第二层
联系方式:吴女士13879797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87979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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