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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荆州江陵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造价咨询(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国网湖北荆州江陵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造价咨询(项目跟踪审计)服务(JZJI-202103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103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北荆州江陵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造价咨询(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已由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以公司办公会议纪要【20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郝穴镇楚江大道与高速公路连接线交汇口东北
建设规模:江陵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约8283平方米,估算总投资4488万元。其中生产管理及营销服务用房7529平方米,附属用房570平方米,水泵房184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电梯、安防弱电、道路及硬化等工程。
其他:本次招标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等服务单位。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对控制价进行审核;2.工程造价控制与审计。全过程控制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等。3.提供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4.根据项目各分部付款进度节点,配合招标人及参建单位完成进度款支付审核手续。5.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中间审计成果和结算审计成果等。6.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得到专项审计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2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合格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3)两名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等服务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2日 10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47号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邮编:
4300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田健华
联系人:
严立平
电话:
13907218954
电话:
1558600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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