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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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阳发改投审[2021]9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阳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2.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区
2.4工程造价:本项目总投资24250.51万元人民币。工程勘察设计费447.19万元(其中:勘察费用为164.31万元,初步设计费为282.88万元),最终以审批为准。
2.5工程规模: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区,南起于东华大道,北连滨河北路。路线总长1456.852米,其中桥梁全长约180米,采用两跨连续无推力向非对称空间四索面系杆钢箱拱桥;连接路包括东华大道和半岛路两部分,半岛路道路长867.285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单向三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东华大道道路长589.567米,其中AK0+000~AK0+190段宽度50.5米,AK0+190~AK0+589.567段宽度为3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工程、供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工程、供电、通信管道预埋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服务。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
2.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测量成果文件; 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文件。
2.9资金财政资金
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设计资质和3.2.2勘察资质的要求: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4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协议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5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本工程取消网上报名的方式,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按本工程估算勘察设计费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系统不接受超过询疑时间的询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7.3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投标相关事宜
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兴湖路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23061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惠佳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商务中心311/31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7381002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391197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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