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沱河溢水坝工程
更正公告
本项目夏邑县沱河溢水坝工程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夏邑县水利局,资金于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7月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21年142号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533 号
1.3控制价:共分为一个标段:1421488.97元
1.4项目名称:夏邑县沱河溢水坝工程
1.5项目实施地点:夏邑县境内
1.6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
1.7磋商内容及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1.8资金财政资金
1.9质量要求:合格
二、更正事项
2.1、原招标公告:
资质要求:响应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提交网上查询页面)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
资质要求:响应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响应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提交网上查询页面)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2.2、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邑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0-6111550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栗城南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3层13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515891133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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