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园区生活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市场化融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强县高寨子镇肖家坝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地上12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结构综合楼;占地建筑面积:153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44.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74.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70.7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534.1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总投资额1967588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50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园区生活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E6107268198tr3fo2hpj001 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园区生活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6107268198tr3fo2hpj002 标段类型:监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全部范围;
三、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且要求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及【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
3.4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4.3 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3.4.4 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
人。
3.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资格预审,施工及监理均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5月14日00时00分至2021年05月19日00时00分。
六、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于2021年05月14日00时00分至2021年05月19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
2.申请人于2021年05月14日00时00分至2021年05月25日10时00分前均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汉中市汉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团结街 298 号金格大厦)四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其他
9.1 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
9.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7792195995 联系电话:182916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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