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2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4-2509:12:33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0分
市信息公示对比岗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4-2509:24:0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项目名称
芜湖市弋江区奇瑞新能源汽车四期新建40JPH涂装车间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WH090FJ25JL0157
标段名称
芜湖市弋江区奇瑞新能源汽车四期新建40JPH涂装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WH090FJ25JL0157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1209室
联系人及电话
贾工0553-482983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唐晨1830553040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费率(%)
0.63
项目总监
王俊
证书编号:34006640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270,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年产3万吨PLA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一期项目;2、年产2000万KVAH高性能蓄电池项目;3、宜春一欣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池铝壳及盖板制造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年产2000万KVAH高性能蓄电池项目;2、天能马鞍山公司一期二阶段、二期项目监理工程;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1、安徽合肥技师学院,国家优质工程奖;2、正奇金融广场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费率(%)
0.55
项目总监
程好志
证书编号:34006158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270,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年产500万件电热材料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中高档针织服装及丝光纱线袜生产线;3、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年产500万件电热材料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中高档针织服装及丝光纱线袜生产线;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1、望江来7#楼,2023年度芜湖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2、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项目总部办公楼及服务中心,2023年度芜湖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3、南陵县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项目,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费率(%)
0.71
项目总监
许业勇
证书编号:34002361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270,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2、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项目施工监理;3、中环肥东智能供应链物流园;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项目施工监理;2、中环肥东智能供应链物流园;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1、合肥京东方医院,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徽商银行总部基地建设项目,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芜湖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格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房建市政监理评标得分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0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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