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古宋路、黄河路照明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古宋路、黄河路照明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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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南京路、古宋路、黄河路照明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南京路、古宋路、黄河路照明工程。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069 号。
2.3 项目编号:【HXZB】20201371。
2.4 项目地点:商丘市南京路(商周高速-梁园路)、古宋路(华商大道-中亚大道)、黄河路(金桥路-黄河路)。
2.5 资金财政资金。
2.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商丘市南京路(商周高速-梁园路)段位于商丘市,大致呈东西走向,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本路段采用12米双臂路灯,灯具为120W+240W/LED,平交口使用14米投光灯,灯具为3*LED300W;古宋路(华商大道-中亚大道)段大致呈南北走向,为改建道路,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本路段采用14/10米双臂路灯,灯具为300W+150W/LED,平交口使用14米投光灯,灯具为3*LED300W;黄河路(金桥路-黄河路)段位于商丘市,大致呈南北走向,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本路段采用12米双臂路灯,灯具为120W+240W/LED,平交口使用14米投光灯,灯具为3*LED300W。
2.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工程特征:新建路灯。
2.11 工程规模:335套照明灯。
2.12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323982.31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7288533.4元;规费为134644.36元;税金为687301.29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50770.46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62732.80元)。
(1)单项工程控制价(南京路):2296684.7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2010893.02元;规费为36887.55元;税金为189634.52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41275.04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7994.65元)。
(2)单项工程控制价(古宋路):3391733.3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2970660.92元;规费为54931.61元;税金为280051.38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61549.04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4540.39元)。
(3)单项工程控制价(黄河路):2635564.19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2306979.46元;规费为42825.20元;税金为217615.39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47946.38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0197.76元)。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施工竣工决算价的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 120 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个人网上查询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个人网上查询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第一、第二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3.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合格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3.2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汇总资料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将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3.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确定投标者需支付招标文件图纸费用,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4.2 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按照系统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
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3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或电子投标保函。
6.2.1 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1年3月17日 09:00 时至2021年4月6日 17:00 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陆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2.2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开具时间:2021年3月17日 9:00 至 2021年4月7日 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商丘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平原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丰源电厂院内,现办公地址)
联系人:朱女士、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059939、0370-270879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现办公地址)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0 0370-2851966
电子邮件:hnhxzx@163.com
监督部门: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9号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370-6978799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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