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盐酸、硫酸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处理厂生产所需盐酸及硫酸的采购,比选控制总价为1129659.5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比选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复兴路与沙竹路交汇处)、南湖中水厂(马家滩镇石马公路南侧30号电杆处)。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资格的企业;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含盐酸、硫酸,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盐酸、硫酸。
(4)若比选申请人自行运输危化品,需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若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必须有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单位运输的相关委托协议(如年度运输合同或运输服务意向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处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提供“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6)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连续亏损;
(7)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水处理厂药剂供货业绩,供货范围至少包含盐酸或硫酸任一种,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投标人为所供应货物的代理商,须具有代理厂家的直接授权。
3.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12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951-8768497
比选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12室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17395504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