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金湖县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内容:金湖县2015-2017年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
预算金额:人民币184875.80万元
二、拟定承接主体
名称:金湖县润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
联系电话:0517-86800802
三、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金湖县2015-2017年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是经省住建厅确认的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由城南新区徐梁村、九里村、牌楼村、黎城村、大兴村六个地块组成,共对2077户进行拆迁,拆迁面积328121m2,总投资约184875.80万元,拟申请农发行棚改政策性贷款145000万元,项目金额大,申报时间紧。
2.本次项目资金于农发行的贷款,为降低风险,须由国有公司或由政府控股的国有公司实施。采用单一采购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并减少后期运营成本。综合各方面考虑,拟将金湖县润民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为金湖县2015-2017年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具体负责农发行棚改政策性贷款的立项、申报及审查工作。
四、公示的期限:
2016年8月5至2016年8月11(五个工作日)。其它承接主体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审批。
五、采购人:金湖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 万洪周
联系电话:13852265478
监管单位: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湖县建设路33#
联系电话:0517-868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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