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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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绛第二实验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项目名称)东绛第二实验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绛第二实验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东绛第二实验学校中学部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东绛第二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东绛第二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太湖街道瑞星家园39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中学规模8轨24班,学生1200人,拟建新建地上中学部建筑面积17639.07平方米。建筑为6F,局部5F,层高均为3.9m,风雨操场净高不小于7m。其中:教学用房约11443.6平方米,行政办公约1594.01平方米,非机动车库约350平方米,报告厅约751平方米,校史馆约220.9平方米,食堂约948.33平方米,学生厨房约475.6平方米,中学部风雨操场约948.33平方米以及其他相关用房约907.30平方米。小学部尚缺建筑面积约2899.06平方米。建筑为4F,层高均为3.9m,顶层净高不小于7m。其中:小学部尚缺教学用房约1185.36平方米以及其他相关用房约988.94平方米。另新增操场看台约487.5平方米以及主门卫扩建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5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0日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0日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3日00:00
2.1.5其他: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9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9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所载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
(C)施工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9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设计业绩除外)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若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②?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建设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0年12月~2021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自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1日9:00时至2021年04月08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0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东绛第二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座6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崔工
联系人:
臧昭宇、张琳
电话:
0510-80580119
电话:
18912356255
传真:
传真:
0510-8516886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253973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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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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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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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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