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部重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乡结合部重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平行审审字[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平面整治:对S324与梅花拳大道交叉口四个街角绿化环境进行整治。高标准绿化约2300平方米,建设梅花拳标志一座。对S324与迎宾大道进县城分道口处,利用现有建筑平台,进行高标准绿化约300平方米。在S324道路中间路段,利用现有节点景观,在东西两侧分别建设停车点,建设便民服务站,增加休憩设施。对邢临高速平乡下道口周边环境实施整治,整治面积约7400平方米。提升道路两侧节点绿化,提升面积约8000 平方米;路口处裸土进行治理,安装缺失路沿石。拆迁区域实施治理约600平方米。建筑立面整治:对S324道路两侧节点建筑损坏部分进行维修,按照原有图案和色彩,对图案进行粉刷翻新;常河镇村域范围建筑立面进行统一样式风格的立面粉刷和广告牌匾规范整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以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上查询结果下载报告或截图和(www.ccgp.gov.cn )截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9 00:00至2021-05-25 23:59(北京时间,同下),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或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在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09 14:00: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数字证书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通过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荣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北路508号邢燃大厦
邮编:054500 邮编:054000
联系人:王健联系人:张运胜
电话:13473061555电话:0319-31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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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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