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详细内容:
|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粤发改社会函〔2019〕3347号、粤发改投审〔2020〕59号),目前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已能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据此对该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018-440105-83-01-813462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20-8362086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景锋联系电话:020-34801616、139288703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石榴岗路13号院内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概算总投资32347万元,其中土建安装工程概算费用11942万元。本次仅对该项目中的土建安装工程进行招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用房改造、院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改造面积约29241平方米,院区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扩建中心供氧系统、将原有500m3/d的污水处理站扩建为1000m3/d及其它相关配套工程(如绿化、标识、监控系统、室外道路、给排水等)。本工程涉及最大单体面积18566.52㎡,最大建筑高度38米,最大单跨跨度16米。详细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3、最高投标限价:119198524.73元。
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均不能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的总价、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特别提醒:该项目地处医院内,施工人员应遵守医院对外来人员管理以及疫情防控等管理制度和其它相关规定;每天施工时段可能受到医院医疗工作影响和限制,由此对施工方可能造成施工及管理降效;随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的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实质性条款也对投标人的投标及报价具有法定约束力。上述因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被认为已经综合考虑。
六、资金申请中央补助资金9716.00万元,省财政通过统筹省级医疗卫生相关专项和省发展改革委基建统筹资金解决15000.00万元及医院自筹资金解决。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9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9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3月29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判定为无效标,并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标(注:拒绝投标时限为三个月,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书之日起计)。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13.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2086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
文件下载: |
请登录,下载附件! |
|
|
|
|
|
|